新版GSP认证已落幕,到2016年还未达标的药企也将被停止药品经营的一切活动,新版GSP认证的实施对所有的药品经营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是对于我国的医药物流来说却是一个重大的机遇。
第三方医药物流模式是指医药企业把自己的全部物流业务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由专业物流服务企业根据医药企业的供销特点,统一规划物流系统,统一进行物流运作,对物流全程进行管理控制,以达到满足医药企业物流成本最低、物流效率最高的目的。
医药行业新版gsp较全面地提升了药品企业的物流门槛,主要体现在对于药品经营的物流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冷链管理和供应链管理方面。对于药品批发及零售两个环节,从硬件到软件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硬件方面,要求企业应对药品仓库采用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对仓储环境实施持续、有效的实时监测;对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要求配备特定的设施设备以及温度检测系统等。
在软件方面,新版gsp提高了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质管、验收、养护等岗位人员的资质要求。对于“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及药品销毁、退货、召回等环节,要求规范部门及岗位职责,严格操作规程,做到记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另外,新版gsp对药品冷链物流的要求涉及到药品流通的全过程,从冷库的数量、仪器设备的配置,到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的全程温度记录。对“药品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运输与配送”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混入医药流通系统,防止药品在流通环节变质损坏。
同时,确定了供应链管理的全新思路,加之与gmp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从原材料供应商、生产企业、物流企业、批发企业、医药零售药店或医院,直至最终消费者的医药全程供应链的质量管理系统。
国家药监局资料表明,我国医药企业中大约有20%的批发企业、15%的零售企业已经基本符合新版gsp认证条件;预计有30%的批发企业、 20%的零售企业可通过自身努力通过认证;绝大多数医药企业在新版gsp实施的3年过渡期内,很难达到规范要求,最终只有面临淘汰。在这样情况下就为第三方医药物流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一、第三方医药物流的发展基础。新版gsp的实施,将为大中型医药企业带来扩张的机遇。药品的冷链物流、运输管理都要求专业化运作,药品追踪监控需要信息化管理。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大型医药企业集团能做到,绝大多数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根本无法做到。因此,一些大中型医药公司可能会进一步完善物流网络体系,在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渠道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将物流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以发展。
二、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的市场条件。新版gsp的实施,将增大一些中小型医药企业的压力。为了在医药领域生存与发展,这些中小型医药企业就必须扬长避短,在经营战略上做调整,如转为专业的药品推广和代理公司,专注于渠道建设、内部管理、市场开发及医药商品销售等核心业务。将仓储、运输、配送甚至库存控制、物流网路布局等物流业务整体外包给专业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利用第三方医药物流公司的网络、设备、技术、人才及服务优势,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服务,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从而为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的业务拓展创造了市场条件。
当然,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的发展,不仅是物流网络和设施设备建设,也不只是现代物流技术的推广和使用,更需要加快提高专业物流服务水平,甚至提升医药供应链管理能力。相信,新版gsp将有利于推动第三方医药物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