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药品零售企业关于电子监管码上传政策尽管争议不断,但2015年也在各地区紧锣密鼓的入网中结束,据各地媒体报道,绝大多数的地区已经全部按照要求纳入监管体系,开进行电子监管码上传工作,温州市也是不甘落后的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

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工作任务要求,在2016年实现电子监管全品种全链条覆盖。截至11月底,温州市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389个品种、24家药品批发企业、39家药品连锁企业总部、2610家零售企业已经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监管体系。2016年将逐步落实药品在流通过程的扫码要求,这将极大提高温州市药品供应链的安全保障能力。
监管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所销售的药品,出厂时要将药品的电子监管码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药品经营企业购入、销售药品时要将其电子监管码信息同时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药品电子监管就是以药品电子监管码为基础,通过药品供应链的信息流制约药品供应链的物流,不仅可以识别每一盒药品的真伪,而且可以掌握每一盒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物流信息,保证药品经营的合法规范。
药品供应渠道是一个被严格监管的闭环体系,最大的安全风险来自于非法购销行为,过去,监管人员要通过检查海量的票据、计算机数据、实物来筛查违法违规行为,往往力不能及、效能很低。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之后,监管人员通过简单的扫码核对信息,就可以从任何一个终端发现假药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更重要的是,老百姓通过智能手机上的APP软件扫码,就可以识别手中药品的真伪和来源的合法性,顾客的每一次购买行为都可能成为一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无容身之地。在全品种全链条可追溯的电子监管体系中,非法的药品将无法进入正规的销售渠道,一旦发现问题药品,监管部门就可以借助监管网迅速发现、锁定、召回,药品监管工作将发生质的改变。
自我药疗已经成为不少消费者的习惯,但是这种自我用药一定要是基于药品有保障的前提,而药监码的监控就是杜绝药品隐患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