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一月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存废之争终于落下帷幕。2月24日,包括老百姓、一心堂、益丰药房等上市连锁在内的19家连锁企业,就2月23日养天和发布“就药品电子监管码不再上诉”发出联合声明,这一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到底是取消电子监管码呢还是处于暂停状态呢?相关部门作出解释:没有了药品电子监管码,并不意味着没有了药品追溯制度。修订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
关于电子监管码,从事医药行业的人都知悉,那么电子监管码具体的解释是什么呢?所谓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药品包装上的20位数字的条形码。这个电子监管码相当于是给药品开具的一个合格的身份证。实施电子监管以后,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系统上传信息,使得赋码药品不管走到哪里都能被实时监控。
那么,这一制度究竟因何建立?
2008年4月8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建立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加强药品的电子监管。所有药品都将拥有“身份证”,药品包装上的监管码将在药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中为其验明正身。
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信息看,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能够实现打击假冒伪劣药品。此外,由于是全国统一的条码系统,遇到有问题的药品,国家药监局能够迅速追溯和召回,还可以做到信息预警。
对这样一套监管系统,业内有两种不同看法。一派认为加强监管是保障药品安全的好事;另一派则认为,药品企业已经有了防伪标识,电子监管码完全是重复建设。
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药品包装上增加电子监管码有粘贴和印刷两种方式,粘贴一个电子监管码大概需要0.01元至0.02元,印刷一个电子监管码的成本则为2厘左右。但药企在产品的生产线上需要增加一个设备,通过这个设备把条码激活,进入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监控网络。这样的设备大概需要五六万元。
就在去年,国家食药监总局的1号文件还是《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但春节刚过,药品电子监管码就被暂停。
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说法,这主要是因为既有的电子监管码政策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不符。
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而现行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主要是靠监管部门推动。
没有了药品电子监管码,并不意味着没有了药品追溯制度。修订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
小编认为:日后药品溯源信息化监管体系的运维应该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自行负责,换汤不换药,实施了药品追溯制度。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这个大方向不会改变。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药品、食用农产品等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