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百强连锁药企可以阻挡阿里,但却难以阻挡互联网+的时代!
药品电子监管码就像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从而我们就能以电子监管对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进行监控。这大大提高了药品制假和非法回流的门槛。
没有身份证,药品就可能是毒品!
在前一段跟批发零售药企的斗争中,政府做了退让。
随之2月24日,国内19家药房发表联合声明,为国家食药监总局“点赞”,但同时再次表达了自身的诉求,包括“全面取消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而不是暂停”,以及“阿里健康彻底退出药品信息化监管”。
并且指责国家食药监总局与阿里健康官商勾结,不正当竞争。
不得不说,这帽子扣得有点大。阿里,真的与国家食药监官商勾结?
普通人恐怕也很难理解,这个药品电子监管码到底是什么?以至于药店倾巢而出不惜和国家食药监搞自由搏击? 其实,可以说电子监管码是医药行业迈向互联网的第一把钥匙。而这次指控,只是一个习惯在垄断襁褓里生存的落后行业,面对互联网大潮时的最后挣扎。
“官商勾结”?可能几乎为零
指控食药监与阿里健康勾结,药店的主要证据是药品电子监管网被委托给了阿里健康进行运营维护。
运营维护和数据垄断,是两码事。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发放和监控权并不属于阿里,阿里所能做的,只是通过自己的技术支持来支撑起电子码的数据库。
事实上,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数据规模和运维成本,远不是食药监所能承担的。有公开报道显示,阿里接手之后,这一项业务始终处于亏本状态,阿里投入近亿元。
这样的技术和资金投入,食药监的解决方案只有两个,要么是市场多主体运维,要么是找一家有实力的巨头。
相比之下,多主体运维在监控和风险规避上的难度太大,委托给一家有实力的互联网巨头是必然的选择。至于是选择给阿里还是BAT中其他两家,这是市场和技术层面的考虑了。
此外,就算是给了阿里,“官商勾结”、“绑架公权”、“利用数据牟利”这些都是恶意指控。
作为一家上市的互联网巨头,阿里面临着更激烈的市场竞争,一着不慎可能品牌沦陷,在市场竞争的体系里,也相信阿里不敢轻易利用数据牟利,更别说搞官商勾结。
既然如此,那么这19家药店究竟要反对的是什么呢?
反对阿里,其实是怕垄断优势被网络颠覆
不得不说,这19家药店的指控确实抓住了政府部门最害怕的点。正是因此,食药监才决定收回电子监管网。
“药店的真实目的,终于在第二份联合声明中说了出来:“建议全面取消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而不是暂停,也不仅仅是针对零售药店取消强制”
所以,由此看来他们所要借机反对的不是阿里,也不是垄断,而是药品电子监管码。
这有什么好处呢?一旦普通人都能通过电子码核对药品,药品制假和非法回流的渠道就被堵上了。
从药品行业的发展来说,这是非常关键必不可少的一步。传统的批号管理模式容易造假,医药的生产和销售者垄断了药品信息。而这样的信息不对称才滋生出了假药、高价药等一系列乱象。
从整个趋势来看,互联网进入药品行业,电子监管码是最关键的第一步。
传统药店害怕的是这个第一步。因为电子监管码赋予了公众信息自由,药品的价格、流向等关键信息不再是行业秘密,而是全社会共享。如此,传统药店最重要的优势将不复存在。
这些年,公众在药房里受够了冷脸和各种吃着回扣推销高价药,也受够了这样一个垄断封闭的药品行业,总出现“在药店买到假药”的人间悲剧。
很少有哪个行业像药品行业一样,享受着资源和信息不对等的双重体制性优势。药品是稀缺资源,药品的生产流通等是封闭信息,这就给线下的药店们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仅此一家,别无可查。
而监管码的存在,则解决了信息垄断的问题,并敲开了资源垄断的大门。
因此,这19家药店看似大义凛然的声明,事实上,是在不择手段的保护原来的阴暗角落,意图继续依靠垄断优势攫取利益。
大数据和信息透明的行业趋势已不可阻挡
药店所害怕的不是垄断,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垄断者。他们害怕的,是阿里这样的互联网企业以大数据的方式,颠覆他们的垄断权。
有人问,阿里健康投入这么多,获得了什么呢?阿里通过这种运营维护掌握了最权威的药品信息。这就解决了网络售卖药品的真伪问题,为自己,也为整个互联网铺垫了最关键的第一步。
阿里可以获得某种先发优势,但先发不等于垄断。大门一旦打开,阿里将面临其他互联网企业的竞争。
某种意义上说,阿里是用前期投入扛住了医药行业改革的闸门,但闸门开启之后的世界,谁都没办法保证垄断,那将是一个竞争四起机遇共存的时代。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竞争和信息自由,能让普通人的生活更美好,这是进步的意义和方向。
药店今天维护自我垄断的作为,是在企图阻拦公众享受信息自由和真实药物的自由。这也是他们的一贯思维:在垄断暴利面前,他们才不管公众的生活。
也难怪他们如此害怕。阿里健康很早就宣布要打造医疗行业的“滴滴打车”。处方共享、智能药监等服务,可以说都是从信息结构上对医药黑幕釜底抽薪。
给阿里和食药监局的合作扣上阴谋论的帽子,再强迫所有人一夜回到解放前,这些药店之顽固令人发指。
如今,健康行业已经成了为数不多的早该变革却未曾变革的领域。为何?从这19家药店的声明,可见痼疾之深。
好在大势已不可避,今天他们以扣帽子的方式迫使阿里交出运营权,但这注定只是最后的挣扎。一个依赖垄断暴利而存在的行业,在大数据和信息自由的时代来临前,不知反思和改革,只知道以这样的方式不择手段来阻挡潮流,注定只能淘汰。
在时代进步的潮水前,阿里承受了一次小小的挫败。但乐观地说,阿里健康今天的努力,戳到了医药业的真实痛处,而一场变革的序幕,好戏才刚刚开场。
如今,药品电子监管码暂停,阿里出局:既无善始,能否善终?
作为这次“分手”的一方阿里健康,可以说是受委屈的一方。在2月20日药监局的叫停公告后,阿里健康的公告称,公司仅仅为药品电子监管网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其所有权归属国家药监局。
阿里健康表示,愿意将电子监管网系统移交给国家药监局。
如果说电子监管系统是一个未经充分民主决策、忽视了经济性和可行性的错误决定,但公允地说,这个坑,在阿里巴巴接手后,给填平了不少。
电子监管码上线,需要生产企业改造生产线,增加贴码的人力和物力成本,流通企业需要增加扫码和存储设备。
从经济性来讲,经过生产线改造之后,药监码的成本分摊下来,边际成本越来越小,再加上药品生产企业都是搞技术含量高毛利的产品,几年下来,这点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阿里健康最牛的一点是,是化腐朽为神奇,把中信21世纪几乎做不下去的电子监管网改造成了一个技术标杆。
阿里健康对药品电子监管网基于云计算进行了技术架构改造,从网络、存储、服务器、缓存和分布是框架等全方位重构。
虽然数据量增加了四倍,处理时间却缩短了20倍。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发展,原来的累赘竟然变得非常低成本和高效率。
电子监管可以随时供监管部门调取数据,提供实时统计分析,可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
可以说,中信21原本想借政府专营之手,轻松获取垄断利润。不过经营能力和技术能力实在乏善可陈,结果生生把好生意做成了烂摊子,最后不得不找下家套现。
在有良好商业信誉、过硬技术和操作经验公司的阿里健康改造下,电子监管系统重获新生,但也引起了业界注意,再翻旧账,发现电子监管系统在决策时的“原罪”,一拥而上,不明就里将阿里健康踩在脚下。
所以电子监管码始作俑者这个锅,阿里健康不会背。
既然中信21独家建设和运营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肯定是拿到了国家药监局的许可和授权,这个许可和授权是长期的,阿里收购了中信21之后,这个授权自然转移到了阿里健康名下。
市场经济里,契约受到法律的保护。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都是市场的参与者,政府违反契约,也要受到惩罚,要不行政诉讼法是干嘛的?
所以,国家药监局可以撕毁契约,回收电子药监系统,但是它理应付出代价,除了政府权威和公信力受损之外,估计还会有一笔很大的赔偿费。
然而,在中央政府简政放权、削减公共预算的情况下,能够维持一般的日常运作已经很艰难了,想问财政部要一笔给企业的赔偿金?局长在财政部面前开得了口吗?
但这能了结一切吗?当然不能。
此外,剩下这个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谁来管?这可是不折不扣的一笔国有财产,国家有关部门,有责任让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随意挥霍了,国家和人民可不答应。
之前就有相关人士分析,这个系统,必须在云计算和大数据有雄厚实力的国内公司做(涉及国家安全,不可能外包给外资公司)。除了BAT,基本上没别家能运营好,而BAT中,只有阿里的云计算技术和商业化最好。
如果按照之前说的,国家药监局将药监网移交给“第三方专业从事IT服务,但不涉及医药服务的企业”,要想让这笔国资不被浪费,除了几个巨头,也实在想不出谁有这资格。
而19家药房发表联合声明,要求全面取消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建议阿里健康彻底退出药品信息化。这些药房,如果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便是实在没看清行业终局,或者纯属自私自保行为。
无论采用怎样的话术与策略,这看似药房告药监部门的民告官案件,真正的主角已经直接对抗,越来越暴露出既得利益者与“闯入者”互为博弈的实质。
药品行业与任何其他行业一样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对药品实行电子监管和线上销售是“十二五”期间药监部门一直在加速推进的。
在药品零售业中,药房是绝对的既得利益者,养天和大药房状告药监部门,实质是剑指阿里健康,处处撇清药监部门责任以图不得罪唯一监管者。
而拥有天猫网上药店平台的阿里可说是潜在直接竞争者,日后若能获得线上销售处方药市场,利润不可估量,自然希望通过数据合作在线上销售占据一席之地以至抢攻市场。
现在,阿里健康与传统药房的利益沟壑只会越来越清晰,但是,仅出于维护传统利益而断然让“阿里健康彻底退出药品信息化”怕是对决策者来说是一个很难做得出的决定。
不管是药房还是民众,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但最终的决策,政府还是应该尊重既有事实,让国有财产利益最大化。
至于药房呼吁阿里健康退出药品信息化行业,就是无稽之谈了。大家都是企业,市场竞争中有利益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在公平竞争规则下,谁都可以进入,谁能力强谁生存。
用舆论裹挟大众,限制对手进入市场,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