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到药店买药,药店对药品“扫码”后才能销售。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成都市已经确定了2717家零售药店试点药品电子监管。对于已经赋码的药品,药店进货和销售时都必须扫码。扫码可显示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药品流向等“身份”信息。一旦发现问题药品,可迅速查找到并召回,实现药品可追溯,保证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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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药企已完成赋码工作
市食药监局市场处处长何晓介绍,电子监管是指生产企业须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这个监管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在药品批发、零售环节,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进货和出货时,都要扫描这个监管码,记录药品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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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成都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已经基本完成了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的赋码工作。接下来,成都市将推进药品零售环节的电子监管。为此,成都市选取了2717家药店进行试点,为其配备统一的电脑和扫描枪。这些药店覆盖了成都所有区(市)县,全部能够上网。将来,在已经赋码的药品进入药店和销售时,药店都必须用扫描枪“扫码”,药品数据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软件,进行识别和处理,保证药品流通痕迹被完整地保存。
2717家药店本月底完成注册
何晓表示,以往如果执法人员怀疑药店的某一种药品有问题,必须查验票据后,再送到检验部门进行检测,费时费力。而有了电子监管码后,非法药品就无法进入到流通渠道,药品的质量安全就更加有保障。
本月底,成都的2717家药店将完成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注册工作。预计今年10月以前,统一的电脑和扫描枪将配备到位。预计年内,成都将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开始对药店进行电子监管。之后,成都市的其余药店也将采取各种方式,逐步实现电子监管。